事情的脉络其实很清楚:这家公司202X年注册时,用“猪葛亮”替代“诸葛亮”做名称,流程合法合规。面对争议,法定代表人周女士回应得很实在:“名字是自己想的,不是刻意恶搞,就是觉得好记。”可随着骂声发酵,她也松了口——节后会注销公司,对网友的调侃表示理解。

但商家的“妥协”,没浇灭文化界的怒火。河南省三国文化研究会诸葛亮分会专门发了声明,把话挑得明明白白:“就算程序合法,也得尊重公序良俗!”分会常务副会长顾世创说,之前就接到各地诸葛家族代表的反映,河南文化界都憋着股劲——“诸葛亮是传统文化里的‘智慧符号’,用‘猪’字谐音,小孩看到会怎么想?以后提到诸葛亮,第一反应是‘猪葛亮’,这不是糟蹋文化吗?”

“猪葛亮”商标引争议研究者:是侮辱

更让人心焦的是诸葛后人的担忧。有位自称诸葛亮第X代传人的网友告诉记者:“我们不是要‘问责’商家,就是怕这种谐音梗误导公众。上次我家小孩问‘诸葛亮为什么叫猪葛亮?’,我都不知道怎么解释。”他们的诉求很直接:向商标局反映情况,希望撤销这类商标,以后审核能更严格——“商标局代表政府,得把好‘文化关’啊!”

针对争议,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的回应很“程序正义”:“若对商标有异议,可提出恶意注册申请,写清楚理由,审查员会评定是否构成恶意。”可问题绕不开——这些商标已经拿到了许可,法律上没违法,但公众情感上就是“接受不了”。就像顾世创说的:“合法不代表合情,企业除了守法,还得有‘文化自觉’。”

“猪葛亮”商标引争议研究者:是侮辱

其实,“猪葛亮”的争议,早不是第一次了。之前有“杜甫很忙”的涂鸦,有“李白卖酒”的广告,可这次不一样——用“猪”这种带有贬低意味的字来谐音历史人物,踩了“文化尊严”的红线。有商家觉得“委屈”:“我就是想整个好记的名字,没别的意思。”可在文化界看来,“好记”得有底线——历史人物不是“流量密码”,谐音梗不能越界。

不少用“猪葛亮”做商标的商家已经开始“退一步”:有的表示“理解网友情绪,愿意改”,有的说“按流程来的,得再考虑考虑”。但这件事的核心,从来不是“骂商家”,而是“怎么守”——守传统文化的尊严,守公序良俗的底线。就像顾世创建议的,以后涉及历史文化的商标,得引入专家团审核,多听听社会意见,别等争议起来了才“灭火”。

“猪葛亮”商标引争议研究者:是侮辱

说到底,合法是底线,合情是人心。一家公司注销容易,可“如何平衡创意与传统”的问题,还得接着想——毕竟,文化不是“软柿子”,历史人物的名字,也不该成为“谐音游戏”的素材。就像网友说的:“要是连诸葛亮都能被这么恶搞,以后还有多少文化符号能守住?”

这件事的终点,可能是公司注销、商标撤销,但它留下的思考,才刚刚开始。

“猪葛亮”商标引争议研究者:是侮辱